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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》政策解读
发布时间:2017-11-29

      一、出台背景

        为贯彻落实《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》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》《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《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(2016-2020年)》等政策文件,加快推进全市家庭教育工作,制定本实施意见。

        二、起草过程

        一是开展专题调研。成都市教育局宣传教育处组织调研小组,认真开展全市家庭教育调研工作,充分了解家庭教育现状、成绩与问题,为文件制定奠定了基础。

        二是组织专家论证。在调研的基础上,形成了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家庭教育的实施意见》初稿,成都市教育局召集四川师范大学、省教科所、市教科院、市教育学会有关专家,就文件初稿进行专题论证,形成了征求意见稿。

       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。文件先后征求了局机关处室、区(市)县教育局、中小学校意见,结合全国妇联、教育部等最近印发的《关于指导推进就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(2016-2020年)》和2016年全国家庭教育电视电话会精神,进行修改完善。

        三、主要内容

        《实施意见》分为总体要求、重点任务、加强保障三个部分。

        一是总体要求。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三个注重”的重要讲话精神,突出了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        二是重点任务。主要包括提升家长育人核心素养、加强家庭教育课程建设、加强家庭教育队伍建设、加强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服务、搭建家庭教育新媒体服务平台五个部分。其中加强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服务包括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、办好家长学校、开展家访工作、关注困境儿童教育、丰富家庭教育活动五个方面。

        三是加强保障。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,成立指导服务中心,制定实施办法和方案;加强研究指导,成立市级专家库,设立家庭教育专委会,开展课题研究和成果推广;加强评价督导,评选家庭教育示范校和先进个人,将家庭教育纳入考核评价;加强宣传引导,建立家庭教育网站,开通咨询热线,营造良好舆论氛围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本文摘自:成都教育